關于征集2022年度第二批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的通知
各開發(fā)區(qū)、區(qū)縣(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激發(fā)高校院所專利轉化活力,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專利轉化運營的長效機制,助力中小微企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根據《關于印發(fā)<河南省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助力中小微企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1〕30號)、《關于印發(fā)<河南省專利轉化專項資金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號)有關要求,現將2022年度第二批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征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項目
高校院所專利轉移轉化工作。
二、申報主體
駐鄭高校、鄭州市轄區(qū)內科研院所。
三、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應是申報單位自2022年1月1日起通過專利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與中小微企業(yè)達成專利轉化交易;
2.專利交易的受讓方或被許可方為我國登記注冊企業(yè);
3.申報項目的專利應依法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備案或登記,且其專利許可備案或專利轉讓登記時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
四、獎補標準
按不超過實際許可費用、轉讓金額的10%給予補助,每項交易補助不超過10萬元,每家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本項目將依據預算資金和實際申報情況按比例分配實際補貼金額。
五、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書(含承諾書);
2.專利轉讓、許可或作價入股等合同復印件;
3.專利轉讓、許可或作價入股等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的備案手續(xù),合同對應的實際產生的銀行相關憑證及發(fā)票;
4.專利證書復印件;
5.企事業(yè)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6.項目運行情況報告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六、申報方式
請各開發(fā)區(qū)、區(qū)縣(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積極組織轄區(qū)內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申報,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把關。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申報書,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報送鄭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促進處(中原區(qū)桐柏路28號1號樓317室)。申報材料須提交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zscqcjc2021@163.com。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咨詢電話:0371-66991208;0371-61778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