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天津市頂尖科學家工作室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扎實推進京津冀協(xié)同發(fā)展走深走實和科教興市人才強市行動,精準引進國內(nèi)外頂尖科學家,按照《天津市頂尖科學家工作室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津科引智〔2023〕78號,見附件)有關規(guī)定,市科技局將于近期組織開展2023年天津市頂尖科學家工作室項目的申報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定位
頂尖科學家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是指新近全職引進頂尖科學家來津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參與市級及以上重大科技項目為主要任務,依照規(guī)范程序認定的創(chuàng)新平臺。
頂尖科學家主要是指在國際國內(nèi)科技創(chuàng)新領域具有相當知名度和廣泛影響力的一流科學家,主要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內(nèi)外院士、國際國內(nèi)權威學術機構成員及重要科技獎項獲得者,以及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參與國內(nèi)外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項目的科學家。
頂尖科學家工作室項目是市科技局設立的科技計劃項目,主要支持頂尖科學家和工作室組建創(chuàng)新團隊、開展學術交流、組織協(xié)同創(chuàng)新等方面工作。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須為天津市內(nèi)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機構(其中高等學校可以為學院或部室),并具備以下條件:
(1)已認定為市級及以上重大創(chuàng)新平臺,主要包括市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chuàng)新中心、臨床醫(yī)學研究中心等;
(2)承擔市級及以上重大科技項目;
(3)2023年1月1日以來與相關領域的頂尖科學家簽訂不少于3年的全職引進意向協(xié)議或合同;
(4)制定工作室建設方案,明確建設目標、重點任務、支持措施、管理機制、保障條件等內(nèi)容;
(5)具備支持頂尖科學家來津工作所需的必要工作與生活保障條件。
2.項目負責人應是已正式到崗的頂尖科學家或項目申報單位的正式職工,熟悉了解工作室的建設管理等相關工作并起到統(tǒng)籌領導作用。
三、申報流程
(一)單位注冊
在天津市內(nèi)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機構需通過市科技局網(wǎng)站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說明進行單位注冊,并上傳相關材料。通過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注冊地所在區(qū)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局級主管單位”)審核后,單位職工即可作為申報人進行注冊并申報項目。如已成功申報過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tǒng)。
(二)申報人注冊
申報人可通過市科技局網(wǎng)站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說明進行注冊,并在系統(tǒng)中選擇所屬單位選項;申報人注冊成功后可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tǒng)填寫申報書(已經(jīng)注冊的申報人無需再次注冊)。如果在系統(tǒng)中沒有找到所屬單位,則說明單位尚未注冊或尚未通過審核,申報人可聯(lián)系所屬單位盡快進行注冊。
(三)在線申報
項目通過“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tǒng)”(https://xmgl.kxjs.tj.gov.cn)在線申報。申報人填寫項目申報書,并按要求提交頂尖科學家基本情況表、工作室建設方案、承諾書等附件材料。申報人登錄系統(tǒng)創(chuàng)建項目申報書后,項目名稱填寫“基于XX創(chuàng)新平臺的頂尖科學家工作室項目”,在計劃類別欄中選擇“創(chuàng)新基地(平臺)與人才”,在項目類別中選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在重點領域中選擇“天津市頂尖科學家工作室”,然后在線填寫申報書,并在線提交至申報單位;申報單位需要使用單位賬號進行審核,并在線提交至局級主管單位;局級主管單位需使用部門賬號對項目進行審核,并在線提交至市科技局。
1.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為2023年8月28日9:00至9月26日17:00,在此時間內(nèi),項目需完成“申報書提交”和“單位審查通過”。
2.局級主管單位審查
9月28日17:00前完成。在此時間內(nèi),項目需完成“局級主管單位審查通過”。建議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及時與局級主管單位做好溝通。
3.市科技局審查
10月10日17:00前完成。在此時間內(nèi),如果項目被審查駁回,修改后需再次經(jīng)申報單位和局級主管單位兩級審核。如果項目通過市科技局審查,項目狀態(tài)欄應顯示為“市科技局審查通過”。該階段,每個申報項目僅有1次修改機會,且應在駁回后的3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進行審查。如逾期或超過修改次數(shù),則不再審查受理。對于審查認定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市科技局將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許修改。
(四)評審及立項
對于通過審查的申報項目,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進行集中評審和實地考察。待完成專家評審、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議和公示等立項程序后,市科技局將通知立項項目單位簽訂《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任務合同書》并報送紙質(zhì)申報材料存檔。
四、申報要求
(一)起止時間
項目起止時間統(tǒng)一填寫為2024年1月—2027年1月。
(二)項目經(jīng)費
項目經(jīng)費每年50萬元、最高不超過150萬元,按照《天津市頂尖科學家工作室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津科引智〔2023〕78號)和《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經(jīng)費管理辦法》(津財教〔2022〕57號)相關規(guī)定撥付、管理和使用。
(三)限項查重要求
為加強天津市財政資金配置的合理性,確保項目的執(zhí)行效率和實際效益,項目負責人同期主持市科技計劃項目數(shù)不得超過2項,即截至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9月26日),已承擔有2項及以上未結(jié)題的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再予以支持。
(四)不予受理的項目
1.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2.作為項目負責人,同時申請2項及以上本專項項目;
3.承擔國家或市科技計劃項目,經(jīng)審計,在財政資金使用上有違規(guī)行為的負責人或單位申請的項目;
4.根據(jù)《科學技術活動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規(guī)定》(科學技術部令第19號)等國家和我市有關規(guī)定,被列入失信行為記錄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員或單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第一承擔單位申請的項目。
(五)其他要求
1.項目可獨立申報或聯(lián)合申報,項目第一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須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并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申報項目一經(jīng)立項,成果、技術、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diào)整。
2.項目申報單位、項目組全體成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我市科研誠信建設有關要求,無在懲戒執(zhí)行期內(nèi)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相關模板可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下載。
3.申報單位必須自主申請,不得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報書或是提供虛假材料。市科技局嚴格按照有關程序立項,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立即向我局舉報。
五、聯(lián)系方式
自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17:00前(法定節(jié)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開通申報咨詢電話,詳見下表。
申報咨詢聯(lián)系方式
序號 |
咨詢內(nèi)容 |
接受咨詢部門 |
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電話 |
1 |
申報書填寫及形式審查 |
天津市科學技術局引智育才工作處 |
曹慧敏 李佳琦 |
022-58183618 022-58183609 |
2 |
項目資金預算 |
天津市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 |
張 兵 |
022-23519145-722 |
3 |
申報系統(tǒng)技術支持 |
王欣宇 |
022-23106167 |
|
4 |
科研誠信咨詢 |
天津市科學技術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院 |
楊金莉 |
022-24412748 |
附件:天津市頂尖科學家工作室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天津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8月25日